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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法律小常識

這次車子不見!小涵子剛好學到一個小小的法律常識分享給大家

我當時發現車子不見ㄉ時候~我第一個想到要報案(這是大家都知道ㄉ)
醬次~喔斗賣如果被壞人騎去犯案ㄉ話~刑責部分就與車主無關

 

 

但素!不要以為醬子就賊速ㄌ唷~
還要去監理站辦理機車失竊!降子政府才不會跟你要稅金!

甘丹來共!
去警察局報案=車主與車子的關係終止
去監理所辦機車失竊=告訴政府車主與車子關係終止
而且去監理所辦理完之後,還會有一些保險費跟另外ㄉ費用退回來唷!
雖然只是幾百塊!!總比被政府收稅金好!

但素!問題來囉!
如狗~車子在辦理機車失竊之後找到怎麼辦勒?!
沒關西!再去監理站辦理恢復就可以ㄌ!

非常的感謝住我們家對面190大哥(因為身高190所以我叫他190大哥)
因為他ㄉ職業就是專門在替人家跑監理所接案子ㄉ!(很怪ㄉ職業!但卻很有用)
所以他很熱心ㄉ幫我辦理這件事~順便教ㄌ我一些小小ㄉ法律常識~

不狗!希望大家不要跟我有一樣ㄉ遭遇啦~
失竊險要記得保啦~

  1. PASSER-BY

    6 10 月, 2009 於 2:07 下午

    證據時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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